国安机关破获美国中情局间谍案,细节披露!
2023-08-12 17:24:23 福建日报

近期,国家安全机关

破获一起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案


(相关资料图)

据媒体报道

该间谍案是国家安全部

官方微信上线以来

公布的首个重磅案例

重拳出击!国家安全机关

破获美国中央情报局间谍案

犯罪嫌疑人曾某某,1971年7月生,系我某军工集团工作人员,属重要涉密人员。曾某某被单位公派至意大利留学进修期间,美国驻意大利使馆官员塞斯主动与曾某某结识,此后通过聚餐、郊游、观赏歌剧等活动逐步密切关系。

曾某某心理上逐渐对塞斯产生依赖,塞斯趁此向曾某某灌输西方价值观。在塞斯的吹嘘和拉拢下,曾某某政治立场产生动摇。随着双方交往逐步深入,塞斯向曾某某亮明中央情报局罗马站人员身份,承诺给付巨额报酬并为曾某某全家办理赴美移民,要求曾某某提供我军事方面敏感信息。曾某某表示同意,与美方签署了参谍协议,接受美方考核和培训。曾某某留学进修结束后,回国继续与中情局人员多次秘密接头,提供大量我核心情报,收取间谍经费。

国家安全机关经缜密侦查,获取曾某某间谍活动证据,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消除危害。目前,国家安全机关已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依法打击间谍犯罪。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传涉密文件、拍港口军舰......

这些都是间谍行为!

男子受高额报酬诱惑

为国外间谍机构提供情报

曾在某部委从事外语翻译工作的张某,在驻外期间,结识了自称是该国外交部的A某等人。A某等人的真实身份是该国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在与张某熟识之后,以高额报酬为诱惑,通过套取和索要等方式,要求张某提供情报。

张某在明知对方企图的情况下,仍无视法纪,数年间向对方提供了数十份涉及我国内政外交的涉密文件资料,其中绝密级、机密级文件达14份。

2008年,张某辞职前,从单位办公电脑和内部办公网络中搜集文件资料非法携带至国外,其中包含大量绝密级、机密级资料。

2016年,国家安全机关破获此案。

男子兼职拍城市风景照

涉港口军舰照片

2020年4月,在辽宁大连务工的赵某找到了一份帮助规划设计师叶某拍摄城市风景照片的兼职。工作第一天,在叶某的遥控指挥下,赵某先后来到大连的港口、造船厂周边拍摄照片,并记录下沿途的地理环境,通过手机发送给叶某。当天,赵某收到了200元转账。

拍拍照片就能赚钱,赵某以为自己得到了美差,他继续按照叶某的要求拍摄照片并取得报酬。而叶某布置的任务也不断加码,要求赵某拍摄港口中停泊军舰进行维护的照片,甚至鼓动赵某找机会进入造船厂工作,每月还能获得更多的报酬。

然而,赵某在看见新闻媒体关于国家安全的宣传之后,警醒了起来。“感觉这些案例和我做的极为相似,我非常后悔,感觉不应该这么做。”

于是,赵某在家人陪同下主动向国家安全机关自首。鉴于赵某主动投案,且尚未对我国国家安全造成实质危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对其免除处罚。

你知道吗?

国家安全离你并不遥远

那些看似电影里才有的“陷阱”,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哪些人是间谍重点关注的目标?日常生活中,我们该怎样维护国家安全?

被胁迫、被诱骗实施了

间谍行为怎么办?

不难发现,境外间谍机关的主要目标是党政机关、军队和军工企业、国防科研院所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了获取情报,境外间谍情报机关的手段层出不穷,咨询请教、感情拉拢、美色诱骗、金钱引诱,甚至控制胁迫都是他们常用的手法,而那些性格软弱、贪图奢靡享乐的人群往往经受不住诱惑,沦为被控制的对象。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于7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个亮点是对间谍行为做了进一步充实和细化。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或者被胁迫、被诱骗实施了间谍行为,该怎么办?

国家安全部8月3日发布解答:

《反间谍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同时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应当将受理举报的电话、信箱、网络平台等向社会公开,依法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并为举报人保密。”

公民和组织发现间谍行为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拨打国家安全机关12339举报受理电话;

——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向国家安全机关投递信函,到国家安全机关当面举报,以及通过其他国家机关或者举报人所在单位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等方式。

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并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对于在境外受胁迫或受诱骗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反间谍法》明确了教育挽救措施,规定“在境外受胁迫或者受诱骗参加间谍组织、敌对组织,从事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机构如实说明情况,或者入境后直接或者通过所在单位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如实说明情况,并有悔改表现的,可以不予追究。”

《反间谍法》明确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没有国家安全的基础,任何美好蓝图都是空中楼阁!

国家安全,不容侵犯!

提高警惕,守护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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