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立法、联动监督、加强人大代表合作,24日,山西中部城市群五市人大常委会签署工作协作机制协议,用法治力量推动城市群建设。
山西中部城市群(简称“中部城市群”)包括太原、晋中、忻州、吕梁、阳泉五市,国土面积占全省的47.3%。截至2021年末,五市常住人口1613万人、地区生产总值1.13万亿元,分别占全省的4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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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部城市群,太原是群主,其余四市是群员。五市人大如何密切协作,用法治力量促进城市群发展?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魏民介绍,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将深入开展协同立法,在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等方面,主动和其他四市人大良性互动,“达成立法计划、立项选题上的共识”,共同破解立法难点。
24日当天,上述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工作协作机制协议。
太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原平表示,协作机制通过明确常委会主任联席会议、秘书长工作协调会议、委室联系沟通三个层面运行方式、主要任务,“确保监督工作按年度有序推进”。
近年来,中部城市群在互联互通、共建共享方面做了很多探索。如何平衡、协调群内各城市的发展差异、利益诉求?
忻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珍建议,在制定中部城市群立法规划时,“吸收各市意见、照顾各地关切”,使五市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满足城市群一体化发展需求。
王珍说,中部城市群应加快实现基础设施快联快通,加强养老、医疗、交通、生态等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公共服务一体化供给。
作为能源大市,近年来,吕梁产业转型需求强烈、人口流入太原较多,在医疗、教育、产业转型等方面诉求较多。
对此,吕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刘振国表示,针对上述诉求,协作机制不可能面面俱到,更不能“撒胡椒面”,建议在“一年或一届内聚焦若干重点问题共同发力”,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工作突破。
针对上述五市人大常委会协作机制,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志川建议,重点在产业发展、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协同协作,“以法治方式、法治力量推动山西中部城市群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