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1、以双峰县为例,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发放审批领取流程如下:审批程序: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向县民政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2、2、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
3、3、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发放,所需经费由县财政解决。
4、申报资料:《烈士通知书》、《因公牺牲军人通知书》或《病故军人通知书》;2、遗属身份证及复印件;3、遗属户口本及复印件;4、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单及单位证明;5、所在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或病故军人家庭成员有关情况证明;6、遗属银行存折复印件;7、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必须到现场签订抚恤金分配协议书;8、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5、扩展资料发放规定:遗属中有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抚恤金发给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没有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的,抚恤金发给军人的未满18周岁的兄弟姐妹和已满18周岁但无生活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兄弟姐妹。
6、无上述亲属的,不发;2、享受抚恤金的遗属人数为2人以上的,抚恤金的数额分配由遗属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按照人数等额平均发放。
7、3、如果生前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载明的顺序发放。
8、参考资料:双峰县人民政府-优抚相关政策及申请程序流程。
本文到此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